2011年7月10日 星期日

World Gym 世界健身俱樂部免費體驗的體驗


很久沒上健身房運動了。上週拿著買BH-916飛輪送的世界健身中心的1個月免費會籍卡前往該中心的某分店,想去體驗一下、順便評估之後是否加入長期會員,將該中心的重量訓練設備規畫到自己馬拉松訓練的課表中。結​果沒有體驗到運動的汗水,倒是對該中心的經營風格有了一些更深刻的體驗。

到了該中心拿出免費會籍卡表明來意,接待我的諮詢顧問便拿出一份「顧客健身諮詢表」,向我詢問了一些和運動習慣有關的問題,並隨即問我之後有無長期加入的打算,同時,言談間還問我「你剛不是說這券是你的,怎又變成是別人送的了?」的這種看不出詢問目的無釐頭問題,讓人心中感覺有些不舒服,好像在質疑這張免費會籍卡的來源有問題似的。

在帶我參觀完相關設施後,諮詢顧問拿出了另一份上頭有著各種付款方式及入會期間表格的合約要我填寫。我快速看了一下該合約,其中並沒有任何一個欄位是供免費體驗會員勾選的。在我提出免費會員為何要填寫付款合約的疑問時,該諮詢顧問回答只會在上頭寫上會員期間,但對如何填寫並未有清楚的說明。同時,要求我要留下身份證影影本,並說這是要連同這份合約提供給總公司進行體驗會員資格審核用的,因覺得這個免費的服務內容和他們所要求的證件及文件的提供二者間,實在是有些不符比例原則,當場我表明只願意提供證件正本供現場核對,在諮詢顧問的堅持一定要留下影本後,我決定放棄體驗並轉身離開。

因為諮詢表上我己留下了我個人的相關資料,於是在我起身時、我順勢伸出手請該諮詢顧問將該表還給我,該顧問不知為何,身體不自覺地後縮,並將手上的合約握到胸前來,好似耽心我搶走它似的,實在是讓人覺得有點古怪!當下,讓我不禁有些些懷疑,是否在這合約書中,載著可能讓消費​者在體驗期終止後自動續約同意開始付款的文字或具同等契約效果的相關約定。不過,因手上沒有合約範本可供細看,故無法確認,如果有消費者打算加入該健身中心,此部份是在簽約時必須自己多加謹慎瞭解之處。

回家後,拿出該健身諮詢表細看,才發現以免費體驗卡申請臨時性會員時,事實上在這份表格中即有體驗會員截止日期的欄位和消費者簽名,也就表示,應該完成該表的填寫即可完成體驗會員的申辦了,而免費會籍卡上的約定事項也是清楚的寫著免會貴賓須填寫確健身諮詢表,並沒有提及另一份合約文件的填寫要求。

因此,在心中有些納悶下,隔天致電該俱樂部的總公司,詢問為何免費會員需要填寫合約書(這總公司的電話並沒有刊登在該公司的官方網站上,還是自己花費了好多時間才由網友的貼文留言中找到的),後來該公司請分店的經理回電,並解釋填寫該合約是為了讓免費會員在體驗期間如果需要請假時,可以使用會員的資格來申請之類的答覆。心裏邊聽邊想,世界健身中心還真的是佛心來著… 何況,免費會籍卡上頭清楚寫著啟用後應於一個月內使用完畢,真的是不知該要如何請假。

另外,在該這份顧客健身諮詢表中,另有一段耐人尋味、字體超小的文字,是關於消費者放棄追究責任的約定︰

「使用世界健身俱樂部的設施可能會有受傷的危險,這也許是你自己或他人不當使用器材造成的,基於以上原因,您必須了解並自願承擔這樣的風險,世界健身俱樂部不會承擔任何傷害賠償,其中包括……。如果有任何有關以上的情形發生而引起法律訴訟,您必須同意以下兩點(1)自負所有法律訴訟的費用(2)世界健身俱樂部無需負擔所有的賠償和責任。」

由以上內容,我想,也是挺可以看出這家宣稱全球第四大的健身中心,對消費者的尊重與企業經營理念的。特別讓人發笑的,是該條文中的「也許」這二個字。的確,消費者在該運動中心受傷,既然也許有可能是消費者自身的原因所致,當然,也就也許有可能是該中心設施管理不當所造成的了。而這一切的也許,不管責任歸責於誰,全部被世界健身中心列為免責XD

以上的免責約定,根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公告的「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所載,健身中心之契約「不得約定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所提供服務及設備造成消費者之身體、健康​、財產等損害免除或限制其賠償責任。」另外,在「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2項也規定了「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公告規定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之事項。違反前​項公告之定型化契約,其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因此,世界健身中心的免責約定,實際上並不具法律效果,只是,這樣的條文,讓消費者對這一企業核心​價值有了更深層的認識。

雖然此一免責約定是和法律及相關規定扺觸的,但由這條文所看到的企業對消費者的負責態度,如果目前或者是未來會前往該中心運動之消費者,自己還是要多加謹慎小心,真的出了意外​,就算是歸責於該中心,消費者可能還是得要花費好多的時間和精力、或者是走過漫長的訴訟求償歷程,​才有可能獲得賠償,通常,對多數怕麻煩的消費者而言,可能最後都只好自認倒楣了​。

在這份健身諮詢表中,除了前述的內容外,還出現了一段饒富趣味的文字︰

「有三件主要的事情阻止人們作出人生正面的改變︰

1.我明天再開始​。
2.我要考慮一下。 3.我會嘗試後改天再回來。(回來的只有2%)」

我反覆推敲,在想,不知這段文字是要鼓勵消費者不要猶豫即刻做出加入正式會員的決定、還是要提醒諮詢顧問對於消費者加入正式會員一事,必須事不宜遲立馬當下。因為,體驗後會再回來的,只有2% XD

顧問者,顧名思義,在於以其專業知識,提供給想要諮詢的消費者最佳的購買決策或評估建議。如果,一心只想著要賣東西、一心只想著要想盡辦法讓消費者買下東西,而從不站在消費者的角度去思考,我想,還是就稱做銷售代表來得實在些。

如果一家公司只重視銷售及獲利,而讓企業倫理變得只像是空談、或者有如壓箱寶,只在公關活動或危機處理時才拿出來賣弄一下的話,是很難永續經營的。一個如此健康清新的服務產業,若有著如此不健康透明的消費環境,那真是讓人感嘆了!

「免費的,總是最貴。」對於消費者而言,這可能是個不變的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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