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始終來自人性。對於簡訊廣告,單向傳達比雙向互動更重要。」
根據尼爾森Life Index調查(註1)顯示,台灣12-65民眾擁有手機的比例高達85.4%,手機成為目前普及率最高的個人裝置。而在愈來愈多語音通訊以外的功能如照相、PDA、GPS、電視、上網等工具整合至手機後,手機的長時黏著、隨身攜帶的使用特性更是不斷地被深化。如果進行一項「一天下來,和你相處時間最久的是什麼?」的調查,結果可能不是你的情人、同事、也不是知道你每一件事的車子,而極有可能是你的手機。也因此,使得行動電話被視為是繼網際網路後未來最具成長潛力的媒體平台,而手機廣告所具有的可即時傳送、互動性、去時空限制、個人化溝通、及可連結銷售平台的優勢,使其成為接觸消費者的行銷新利器,如何使用手機進行溝通亦成了行銷人極為關注的焦點。
簡訊廣告有極高的開啟閱讀機率
在台灣行動電話的使用者中,有52.1%的會發送簡訊,是除了語音服務外,最被普遍使用的數據加值服務;同時,當收到簡訊時,有85.8%的使用者會產生閱讀行為,再再顯示簡訊廣告乃是手機行銷中最重要的運用形式之一。
若進一步就收到簡訊時閱讀習慣的差異來看,會「馬上閱讀」者占最多數達56.2%(註2),同時亦有17.9%「不會馬上打開,先存著等有空再看」、11.7%「視簡訊的類型或發送人再決定如何處理」。因此,總的來看,手機簡訊廣告的Opportunity To See 實是相當的高,也為簡訊行銷提供了一個重要而良好的運作基礎。
文字簡訊廣告的滲透力遠高於MMS簡訊廣告
以台灣手機使用者簡訊發送習慣來看,有51.9%會發送文字簡訊(Short Message Service, SMS),而僅有3.1%的人會發送多媒體簡訊(Multimedia Message Service,MMS);而若另以過去三個月內,手機使用者閱讀過的簡訊廣告類型來看,有80.5%閱讀過文字簡訊廣告,閱讀過MMS多媒體簡訊廣告則僅有13.7%,不論是由傳送還是接收閱讀來看,二者都存有極大的差距。所以,以簡訊廣告的類型選用來看,文字簡訊的滲透率實遠遠高於MMS多媒體簡訊,在進行簡訊形式的規畫時值得更優先加以運用。(註3)
簡訊廣告對愈年輕族群效果愈佳
閱讀簡訊廣告的時間若離傳送的時間愈久,失去時效的可能性就愈高,或者就愈容易淹沒在訊息之海中而降低被讀取的機會;因此,接收者若能在訊息傳送後馬上打開閱讀則可以產生最佳之行銷效果。比較不同年齡族群的閱讀差異,可以發現在收到簡訊時會「馬上閱讀」的比例和年齡的大小成反比;愈年輕者馬上閱讀簡訊的比例就愈高,在12-19歲組高達73.5%,而到了50-65歲組已降至33.8%(見下表),因此,以簡訊廣告來看,對愈年輕者運用效果愈加。
12-19歲︰73.5%
20-29歲︰66.3%
30-39歲︰59.6%
40-49歲 ︰51.3%
50-65歲︰33.8%
簡訊廣告單向傳達比雙向互動更重要
在過去三個月有閱讀過任一種簡訊廣告者中,在閱讀完訊息後,僅有4.2%曾經回覆簡訊或進行各種形式的回應活動(如撥打專線電話、購買簡訊中的促銷商品、造訪該促銷之店家等等)。
和網路廣告的點閱率的平均水準相較,簡訊廣告的回應率實高出了不少。同時,若以回應率相較於簡訊廣告的高開啟閱讀比例,簡訊的回應率則低上了許多。以上結果顯示了台灣民眾普遍會閱讀簡訊廣告,但也普遍不會回覆簡訊廣告。由此,雖然行動通訊在客觀技術上是一個雙向互動的平台,廠商可以隨時得到用戶反饋,並可使手機廣告可以與電子商務緊密結合而加快交易的過程;但在使用者的主觀行為上簡訊廣告卻較像是單向訊息傳達的工具。所以,在設計簡訊廣告活動時,除了重視雙向互動的操作外,單向傳遞的訊息設計亦應是相當重要的行銷環節。
因此,在單向的文字簡訊廣告傳達的過程中,簡訊文本的設計,除了需在文字的運用上力求吸引及創意外,若能在訊息提供上提升資訊質量(而非僅是單純的商品訊息)讓消費者在閱讀後有所收獲、或者是以消費者當下所處時空脈絡進行適切的關心、提醒及問候,皆有助於擴大訊息的有效觸達效果,同時更能藉此展開與消費者搏感情的關係行銷的過程,並為互動行銷植下良好的基礎。
註1︰本文分析資料來源-尼爾森2009年 4-9月Life Index。
註2︰有社會學者認為會馬上閱讀簡訊,某種程度意涵的是現代人極度渴望與他人產生連帶的內心孤寂表徵^_^
註3︰MMS簡訊的使用雖經業者於數年前大力推廣而無法普遍使用的主要原因,應主要是源於MMS 的接收傳送需要配合GPRS上網的開通設定所致。
2 則留言:
哇!從尼爾森的調查報表,看到年輕人對於簡訊的愛用及對手機廣告的喜愛!相信不久的將來,手機將成為個人重要的媒體!歡迎到我的”行動行銷觀點”看看不同的看法!http://teeker.wordpr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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